凡参加各省、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咸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来我院就诊时,持本人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可享受:
1.补牙:治疗牙体牙髓病符合医保药品目录及诊疗项目的可报销。(根管治疗过程中所使用的耗材费用,以及治疗完成后用于加冠保护的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内。)
2.牙周疾病:治疗牙周炎、牙龈炎疾病,符合医保药品目录及诊疗项目的可报销。
3.拔牙:若因智齿、阻生齿、牙齿松动等需要拔牙,符合医保药品目录及诊疗项目的可报销。(乳牙拔除术及松动乳牙拔除术仅适用于儿童。儿童若参加咸阳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在门诊使用咸阳市城乡居民医保卡进行医保报销。)
暂未纳入医保报销项目:牙齿矫正、种植牙、牙齿美白、美学修复、洁牙(洗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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